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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州级财政奖补办法》(甘委办﹝2023﹞39号)的通知精神,经认真审核,色达县获评“四好农村路”第四批全国示范县、理塘县和稻城县获评“四好农村路”第七批全国示范县,符合州级财政奖补资金条件,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7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州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反映,申请复核。
举报电话:0836-2871936
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2023年度州级奖补资金申报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