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四好农村路”全国和省级示范县州级奖补的公示
2024-06-27 16:30:52
来源:
甘孜州交通运输局
阅读数:
60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甘孜州交通运输局网站提醒您: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按照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州级财政奖补办法》(甘委办﹝2023﹞39号)的通知精神,经认真审核,色达县获评“四好农村路”第四批全国示范县、理塘县和稻城县获评“四好农村路”第七批全国示范县,符合州级财政奖补资金条件,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7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州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反映,申请复核。

举报电话:0836-2871936

 

 

 

                      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2023年度州级奖补资金申报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