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升建设标准。按“县道不低于三级、乡道不低于四级”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将公路补助标准分别提至80万元/公里,拟建县乡村道路33公里。
二是构建管理体系。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成立10个乡镇交通管理站,明确42名监管员、182名村级护路员,延伸农村公路管理触角。截至目前,检测车辆505辆次,查处超限超载行为6起。
三是强化养护保障。成立89支村级道路养护队,开展道路养护16次,养护率达100%,乡村道路分别按每公里1000元/年、400元/年标准补助养护专项资金,实现公路日常养护全覆盖。
四是激发运营活力。建立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村社为终端车辆运营体系,计划重建28个招呼站,增设白依乡、定波乡2条通乡客运,确保行政村通车率提高60%,实现县域交通“乡通畅、村通达、村通畅”三个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