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设置县道安办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5名。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换届机制,成立道安全委办公室13个,设立交通管理站13个,配备安全员197人、协管员9人。
⑵强化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制定联动排查计划表和工作台账,将道路隐患排查7项工作任务细解为13项排查内容,每月开展2次联动隐患排查工作。截至目前,排查运输、维修企业18家,交通在建项目5个,发现问题隐患150个,形成专报9期,下发整改文件2份。
⑶强化问题整改。严格实行“清单+责任+限时整改制”,明确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整治交通违法484起,设立安全警示标示标牌15处,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