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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甘孜州公路隧道、桥梁、深基坑、高边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6-02 17:22:33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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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交发〔2018〕191号

四川雅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甘孜州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甘孜州公路管理局工程队、两河口建设管理局、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上游建设管理局、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苏洼龙分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隧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8]710号)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隧道、桥梁、深基坑、高边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交函[2018]402号)文件要求,深刻汲取甘肃折达公路考勒隧道质量问题的教训 ,切实加强隧道、桥梁、深基坑、高边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全面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制定了《甘孜州公路隧道、桥梁、深基坑、高边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5日    

 

 

  

附件:

甘孜州公路隧道、桥梁、深基坑、高边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隧道、桥梁、深基坑、高边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全面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隧道、桥梁、深基坑、高边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 ,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公路隧道、桥梁、深基坑、高边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整治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整治,有效消除隧道、桥梁、深基坑、高边坡在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现就开展甘孜州公路隧道、桥梁、深基坑、高边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消除隧道、桥梁、深基坑、高边坡建设工程突出质量安全问题 ,进 一步规范从业单位日常的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具体措施 ,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 ,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目标 ,为推进交通强州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州在建高速公路、重点公路项目中的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特大桥、特殊结构桥梁)、深基坑工程、高边坡工程。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后成立了隧道、桥梁、深基坑、高边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及指导,确保整治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长:王 强(甘孜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刘军儒、高宝寿、建管科负责人、安运科科长、质监局局长

 员:以上科室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甘孜藏族自治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

、整治重点内容及整治措施

(一)设计与原材料

1.设计文件批复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到位。包括无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施工;按规定需要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未开展风险评估或未采取相应应对措施;按规定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履行论证审批手续的,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履行论证审批手续等。

整治措施:检查设计文件和审批文件,以及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专项施工方案,相关要求和技术管理措施必须能够有效指导施工。

2.施工材料及产品以次充好。包括型钢拱架规格型号不符合设计要求,以小代大或以轻型工字钢代替普通工字钢;系统锚杆规格型号不符合设计要求,以短钢筋代替系统锚杆打设,系统锚杆未车丝,不安装锚垫板和螺母;钢筋设置不满足设计要求,擅自取消或减少钢筋数量;钢筋型号以小代大,防水板、止水带、排水管、土工布、支座、锚具等材料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砂、石料、粉煤灰、水泥等材料不合格;采用地条钢进行施工的。

整治措施:对进场原材料及产品合格证逐批次检查,检查原材料产品检验报告、施工自检报告、监理抽检报告、外委检测报告等资料。重点产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检,不合格的立即清退处理并曝光。

(二)隧道工程

1.未按标准规范或施工方案施工。包括擅自改变支护形式或开挖方式;施工步距超出规范要求;爆破作业不规范,造成超挖、欠挖;设置的钢拱架底脚悬空、不设锁脚锚杆(管);初支背后存在空洞,喷射混凝土未采用湿喷工艺施工,厚度不足,养护不到位,喷射混凝土强度不足等。

整治措施:检查支护形式与开挖方式,测量掌子面与二衬、仰拱距离,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检查爆破后围岩轮廓,视情况调整爆破方案,对超挖、欠挖围岩进行整修。检查系统锚杆的间距与数量,进行拉拔试验(配合破检方法);采用地质雷达对喷射混凝土脱空情况进行检查,取芯验证喷射混凝土强度和厚度,不合格的返工处理。

2.仰拱施工质量控制不到位。包括仰拱未按设计深度及弧度开挖,基底欠挖或超挖,超挖回填材料不合格,仰拱厚度不足,钢拱架或钢筋数量不足;仰拱混凝土内渗入洞渣;仰拱开挖进尺不规范,未整幅开挖并及时封闭成环等。

整治措施:采用无损检测设备检测仰拱混凝土密实性、混凝土内富水空间位置以及钢架位置,取芯检测仰拱混凝土厚度、强度、仰拱材料情况,不合格的返工处理。

3.隐蔽工程偷工减料。包括隧道成洞段二衬后部钢拱架数量不足,间距偏差超限;二衬钢筋数量不足,间距不符合要求;未建立隐蔽工程施工过程照片、影像记录资料库或不全;未开展二衬及仰拱厚度,初支及二衬背后空洞等隐蔽工程质量无损检测并保留记录资料等。

整治措施:采用地质雷达(配合破检方法)检查已经封闭的钢拱架、初砌钢筋数量及间距,核实隐蔽工程验收情况,检查隐蔽工程的照片、影像及验收记录资料和现场检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返工处理,给予信用评价扣分,按规定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4.隧道施工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不到位。包括未选择有相应能力等级的单位承担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对不良地质隧道未开展超前地质预报;对岩溶、富水,存在瓦斯、硫化氢气体,穿越煤层、采空区或有断、破碎带等的隧道未及时以水平钻孔及辅助斜向钻孔方式查清前方周边水文地质情况;未开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未开展监控量测;监控量测仪器设备精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等。

整治措施:检查超前地质预报承担单位的能力等级证书以及人员资格,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及时更换。查阅隧道超前预报报告及原始记录(包括采集的原始数据及掌子面的照片等),检查有毒有害气体记录,检查监控量测分期报告和原始记录,检查监控量测仪器设备出厂合格证、检定证书、仪器标定证书等,不符合的及时整改。

(三)桥梁工程

1.未按标准规范或施工方案施工。包括擅自改变开挖深度或开挖方式;未按要求配置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架及脚手架不符合要求;挂篮施工不符合要求;梁板安装及钢梁结构吊装不符合要求。

整治措施:检查桥梁围堰等大型临时结构施工是否进行专项设计,是否履行设计计算校核和审批手续。检查高空、水下等危险作业区域安全防护、救生措施和警示标志、临边防护。检查支架及脚手架架体搭设,支架、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验算和专项验收。对挂篮、移动模架、滑模、爬模等大型非标专用设备必须进行检查或试运行,检查限位装置是否齐全或无效使用。检查梁板及钢结构吊装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通过专家评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2.桩基、墩柱施工质量控制不到位。包括桩基、基坑未按设计深度或弧度开挖,桩基、基坑几何尺寸(包括深度、孔径等)不足;基坑回填材料不合格;桩基基础施工钻孔偏位;立柱与桩基连接偏位;基础施工作业位置不安全;大型模板支撑体系不符合要求;墩柱竖直度不符合要求;高空作业防护不到位。

整治措施:采用无损检测设备检测桩基混凝土密实性、完整性以及深度,不合格的立即处理。检查基坑回填材料,不合格的及时处理。检查桩基基础钻孔孔位定位,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检查桩基预留钢筋与立柱连接部位,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检查基础施工作业位置开挖、警示标志和回填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检查大型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及防倾倒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检查墩柱竖直度,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检查高空作业点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3.构件预制、安装等施工质量控制不到位。包括梁板安装、预留钢筋与横向联系未按设计要求布置;出现混凝土裂缝、蜂窝等;临边、临空未按规定设置防护围栏及安全网;防水处理不满足要求;构件预制不满足规范、设计要求。

整治措施:检查梁板安装、预留钢筋、横隔板、负弯矩区,不符合要求的返工处理。检查梁板外观,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检查临边、临空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检查桥面防水层,不合格的及时整改。检查钢筋加工安装、模板支撑体系、预应力锚夹具和张拉灌浆,取芯检测构件混凝土厚度、强度、构件材料情况,不符合要求的返工处理。

4.隐蔽工程偷工减料。包括桥梁钢筋笼数量不足,间距不符合要求;桥台钢筋不足,间距不符合要求;钢筋笼钢筋型号不符合要求;未建立隐蔽工程施工过程照片、影像记录资料库或不全;未开展桩基无损检测、未保留记录资料等;钢筋型号和制作工艺不符合要求。

整治措施:检查钢筋笼钢筋,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检查桩基、基坑测量定位,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立即处理。查阅桩基成孔记录,核实隐蔽工程验收情况,检查隐蔽工程的照片、影像及验收记录资料和现场检测资料,采用无损检测设备检测灌注桩桩身完整性,不合格的立即处理。检查钢筋型号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立即整改,检查焊接长度、丝接长度等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5.现浇梁施工质量控制不到位。包括原材料及混合料质量不符合要求;混凝土配合比控制不到位;养护不及时;混凝土强度不够;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支架基础不符合要求。

整治措施:对现浇梁板原材料逐批次检查,不合格的立即清退处理。检查混凝土配合比,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立即整改。委托第三方对梁板砼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

(四)深基坑、高边坡工程

1.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控制不到位。包括施工前深基坑施工方案未经过专家评审,未按要求全面检查地质情况,检查地质情况时未详实记录;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未按要求进行加固防护;开挖及支护系统施工管理不到位;未按规范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排水设施。

整治措施:检查深基坑施工方案专家评审资料,施工前全面检查边坡滑塌、裂缝、变形以及基坑涌水、涌砂等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检查坑沿顶面、基坑边坡加固防护,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检查基坑周边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检查深基坑人员上下通道,未设置或不满足要求的立即整改;检查开挖方式与开挖进度,对采用方式不符合要求与开挖影响邻近建(构)筑物时现场未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立即整改;检查基坑设置排水设施情况与基底积水或坑壁导排水,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

2.高边坡施工质量安全控制不到位。包括施工前未清除边坡的风化岩石、堆积物、残积物;未设置临时排水沟;边坡稳定措施不到位;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不到位;边坡防护施工不规范;高处运送材料未使用专用提升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深挖路堑的施工未遵守分级开挖、分级防护、及时防护的原则,开挖一级防护一级。

整治措施:检查施工方案与现场施工一致性,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检查施工便道宽度、排水沟,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检查开挖方式,对采用方式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检查钢管、扣件等材料合格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检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具佩戴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检查边坡防护作业,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检查高处运送材料专用提升设备,未使用或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检查深挖路堑的施工,不符合施工要求的立即整改,在下一级开挖时,上一级未做好保护措施的立即整改。

、任务分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建设单位全面自查,甘孜州交通运输局重点检查 ,厅随机抽查的原则依次实施。

(一)建设单位自查

1.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实际,细化整治内容,制定项目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掌握项目整治行动工作动态,建立项目整治行动工作台账,跟踪检查参建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参建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及时处罚;对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处治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不合格材料和产品坚决清退出场,不合格工程坚决返工处理,并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公开;对共性问题,要组织研究分析,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对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存在的隐患顽疾,制定专门措施,实施专门整治,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内容见附件7)。

2.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桥梁、隧道、深基坑及高边坡工程施工管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定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建立整治行动工作台账;对整治范围内的隧道、桥梁、深基坑、高边坡要逐一制定整治责任分工表和工作计划;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落实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报送,严禁瞒报重大质量安全隐患。

3.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理责任,根据整治行动内容明确监理检查的内容、频率、重点,强化监理程序的执行,通过严格控制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加强施工过程巡视,及时发现不规范施工行为、不合格工程部位,将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问题要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发现的严重问题要及时下发监理指令,对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项目建设单位,并对本次整治行动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

(二)甘孜州交通运输局重点抽查

甘孜州交通运输局在建设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开展重点检查,核查项目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对地质状况复杂、桥隧比例高、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管理基础薄弱、投入没有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多发、从业单位诚信度差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检查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重点监管,并建立整治行动工作台账。同时,依托政府采购三方检测单位,加强原材料、桥梁、隧道等工程实体的监督抽检,针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发现一起,督促整改一起”,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三)省厅随机抽查

省厅负责此次整治行动的统一组织和指导,厅质监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对市(州)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并具体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专项行动的抽查检查工作,厅公路局负责组织实施对普通公路建设项目专项行动的抽查检查工作。

、工作安排

    整治行动时间为2018年7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甘孜州交通运输局将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关精神和有关要求传达至州内各建设项目,确保各项目的建设单位都了解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自查自纠的要求。按照整治行动内容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确定整治行动重点项目清单,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明确责任分工。

    (二)重点整治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1日)

    1.建设单位自查(2018年8月)。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于2018年8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纠情况、专项整治情况(附件1至附件6)及抽检结果(包含附件7的检测内容)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重点检查(2018年9月)。甘孜州交通运输局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州内重点建设项目的重点检查。

    3.迎接省厅随机抽查(2018年9月至11月)。甘孜州交通运输局将自2018年10月起做好迎接省厅、公路局、质监局对专项整治活动督导的各项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8年11月至12月 )

    1.整改落实回头看。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任务的要求,对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 回头看 ”。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是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

    2.持续深入推进。对各项目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及时总结并予以推广。对新开工项目及时组织自查和检查 ,推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同时 ,做好接受交通运输部组织复查和督导的各项准各工作。

    3.建立长效机制。梳理归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 ,结合制度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修订完善公路建设质量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推动管理制度的系统化 ,建立长效机制。

   4.强化总结工作。2018年12月1日前,各建设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书面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

整治行动既是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要求的举措,也是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我局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甘孜州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压实责任,精心组织。

(二)加强工程管理,保障质量安全

    项目建设单位要强化过程管控 ,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工程质量安全的盲目冒进行为。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 “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进论证和审批,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五必须”要求。积极推进桥隧工程机械化、装配化、先进的检测技术应用,从根源上消除质量安全问题。

(三)推进品质工程建设,贯彻落实施工班组化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在整治行动期间结合“品质工程建设”、“施工班组规范化管理”、“平安工地建设”,大力推进建造方式装配化以及“四新技术”应用,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标准化建设,保证施工过程管理无死角,从根源上消除质量安全问题。

    (四)强化监管执法,严肃事故查处

   我局发挥“双随机”检查对工程项目的执法震慑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对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将严格组织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依法严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