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关于同意得荣超限超载检测站暂停检测的批复
甘交发〔2025〕16号
得荣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得荣县超限超载检测站暂停检测的请示》(得交发〔2025〕8号)文件收悉。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检测车辆、人员、检测设施的安全,经州交通运输局研究,同意你局暂停开展超限超载检测工作,但应当切实加强公路日常路政巡查和道路安全监管,确保道路安全通常。
一、暂停检测时间:从2025年1月20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止,暂停检测期间做好相关停站告示。
二、暂停检测期间,你局应当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检查检修超限超载各项检测设备、监控设备。联系协调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检测设备进行质量技术鉴定,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鉴定证书,为明年开站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暂停检测期间:
(1)安排人员做好相关值班、值守等安全工作。
(2)根据货车流量等实际通行情况,车流量较大时值班人员可利用便携式称重设备,适时开展流动检测。
(3)值班人员每天不定时开展公路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且完善巡查日志。
(4)春运期间,着冬季执勤服,制式车辆,加强道路巡查力度、频次,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制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监督公路货运源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遏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