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
甘交函〔2026〕92号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局《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6日
甘孜州交通运输局
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根据《甘孜州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6修订版)》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局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合局网络舆情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络上出现的涉及全州交通运输行业突发的负面新闻报道或网络平台言论。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网络舆情工作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和州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甘孜州交通运输局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全州交通运输行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全力做好突发舆情处置引导,确保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网络舆情工作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突发网络舆情日常工作,确保领导小组各项安排部署及时落地落实。
三、舆情分类
根据突发网络舆情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大小,划分为重大网络舆情、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
(一)重大网络舆情。指同一言论在不同主流媒体网站或影响力较大的自媒体上同时出现,有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造成重大围观事件的舆情。
(二)较大网络舆情。指同一言论在不同网站或自媒体上同时出现,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造成较大围观事件的舆情。
(三)一般网络舆情。指同一言论在个别网站或个别自媒体上出现,仅有少量网友围观的舆情。
四、州级处置程序
认真落实舆情处置“四早”(即: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工作机制,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处置和疏堵结合精准引导工作原则,全力做好积极正面引导,通过权威发布和解疑释惑,积极把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力求舆情处置抓早抓小。
(一)舆情发现。局办公室通过互联网监测发现或收到交通运输厅和州委网信办转办,以及其他可靠信息来源。
(二)舆情研判。局办公室对收集到的网络舆情,根据舆情涉及的内容、事发地、事件性质等,向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报告后,及时组织有关科室(单位)进行认真甄别、分析研判。同时,随着舆情进展情况,局办公室及时调整舆情分类等级。
(三)舆情交办。经初步确认后的一般网络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局办公室向涉事的相关科室(单位)交办。较大网络舆情,由局办公室向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报告,提出办理建议并征得同意后,由局办公室向涉事的相关科室(单位)交办。重大网络舆情,由局办公室向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组长报告后,根据安排向涉事的相关科室(单位)交办。根据实际情况,舆情交办可以采取口头交办和书面交办两种方式。
(四)舆情处置。处置网络舆情,要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一般网络舆情。涉事相关科室(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调查核实、线下处置和办理回应、解疑释惑、引导舆情。
2.较大网络舆情。由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牵头组织研究,涉事相关科室(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调查核实,掌握事实真相,同步开展线下处置和线上回应工作。州交通运行监测中心组织行业网评员进行正面跟帖评论,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3.重大网络舆情。由领导小组组长牵头组织研究,涉事相关科室(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调查核实,掌握事实真相,从快进行线下处置,强化舆情进展跟踪,及时开展舆情引导。同时,按程序报州委网信办,持续开展网络舆情处置后续工作。
(五)动态跟踪。涉事相关科室(单位)落实专人,动态跟踪并书面登记,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避免发生次生网络舆情。
(六)总结评估。在突发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涉事相关科室(单位)应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复盘,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突发网络舆情的处置能力。应对处置工作情况3个工作日内报局办公室。
六、附则
(一)本预案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如发生调整,自动调整为接任人员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突发重点领域舆情处置流程
2.突发舆情交办登记表
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6日
附件1:
重点领域突发舆情处置流程
发现(收到)重点领域突发网络舆情后,局办公室按领导批示意见及时交办相关科室(单位)核实处理相关信息,州交通运行监测中心组织行业网评员第一时间跟帖进行舆论引导。
一、客货运输类
发现(收到)突发网络舆情后,局办公室在0.5小时内分领域转交局运输管理科、海事与航务管理科、州公路运输服务中心、州海事航务服务中心,办理科室(单位)需在2小时内查实涉事主体及行政管理属地等相关信息,报局办公室。州交通运行监测中心视情况组织网评员开展第二次舆情引导。
二、工程建设类
发现(收到)突发网络舆情后,局办公室在0.5小时内转交局建设管理科或高速公路管理科,办理科室需在2小时内调查核实相关信息并将调查情况,报局办公室。属于县(市)实施的工程建设类舆情,局办公室按程序上报州委网信办,交属地政府调查处理。州交通运行监测中心视情况组织网评员开展第二次舆情引导。
三、安全生产类
发现(收到)突发网络舆情后,局办公室在0.5小时内转交局安全应急管理科,局安全应急管理科需在2小时内调查核实相关信息,报局办公室。属于县(市)实施的安全生产类舆情,局办公室按程序上报州委网信办,交属地政府调查处理。州交通运行监测中心视情况组织网评员开展第二次舆情引导。
附件2:
突发网络舆情处置交办登记表
收文时间 | |||
舆情来源 | |||
交通运输厅通报£ 州委网信办通报£ 州交通运输局监测发现£其他可靠信息来源£ | |||
舆情类别 | 重大网络舆情£ 较大网络舆情£ 一般网络舆情£ | ||
舆情编号 | 202X-X号 | ||
舆情内容 | |||
拟办 意见 | 领导 批示 | ||
办理情况 | |||
登记人 | 登记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