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道549线石棉(雅安界)至九龙段改建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 以 《关于国道549线石棉(雅安界)至九龙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7﹞551号和《关于调整国道549线石棉(雅安界)至九龙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1﹞4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国道549线石棉(雅安界)至九龙段改建工程(K108+360~K136+604.721)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甘交发〔2019〕3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附件:1、国道549线石棉公告.pdf
2、国道549线石棉(雅安界)至九龙段改建工程绿化标段施工招标文件5.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