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甘交函〔2024〕15号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州公路运输服务中心、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入冬以来,大雾、大风、低温雨雪天气给道路交通造成诸多风险隐患,安全形势异常严峻。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范,切实强化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以赴备战春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安全形势,落实管理责任
(一)提高认识。中央、省、州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期多次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当前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不断强调以高水平安全支撑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凉山金阳“8·21”山洪灾害、达州大竹“9·7”货车碰撞客车、德格“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让交通运输行业警钟越敲越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职责,牢固树牢“看不到风险就是最大风险、查不出隐患就是最大隐患、不汲取教训就是最大教训”的安全理念,充分认识到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坚持以更实作风、更高标准、更强举措,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二)压实责任。扎实做好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工作。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提升防御性驾驶技能、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未参加安全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参与春运。保障运输工具技术达标,督促企业对投入春运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全面开展检查维护,落实常态化的安检措施,坚决杜绝运输工具和设施带“病”运行。确保安全管理措施到位,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动态监控,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将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全面优化客运管理,加大对农村客运的投入和安全监管,分析研判客流特点,调整运输组织和运力安排,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便捷。
(三)落实监管。下沉一线开展检查督导。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导,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施集中整治,针对“两客一危一农”车辆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安全可控。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力量,强化部门协作,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客车勾结餐饮经营者宰客、货车违法载人和超限超载以及违规涨价等行为。
二、汲取事故教训,夯实监管之基
(一)深刻汲取近期州内外普货车辆事故教训,学习绵阳市道路货运管理“五步工作法”,基于我州货运实际,统筹基层治理与行业监管;结合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进同公安交警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惩戒措施,确保警示惩处到位,筑牢普货车辆安全监管屏障。
(二)(一)全面清理普货车辆数据。排查辖区内普货运输企业名下在册车辆经营状况,同公安交警部门比对普通货运企业、车主、驾驶员基本信息,及时清理运政大平台数据,对已经报废、解除挂靠合同的普货车辆,督促运输企业立即办理注销手续;对已经达到报废或注销标准,经营者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通过函告、公告等方式,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三)(二)切实排查技术安全隐患。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对照州公路运输服务中心推送的老旧重载货车(10年以上车龄)清单,逐车联系提醒车辆所属企业或经营者开展车辆技术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车辆是否存在逾期未检测、逾期未二级维护保养情况,是否存在虚假检测、虚假维护行为,逐项建立问题隐患治理台账;对存在问题隐患的车辆,隐患未整改合格前,责令其不得投入运营;同时,抄告同级公安交警部门应用公安集成指挥平台精准布控查缉。
(三)大力整治脱管普货车辆。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对州公路运输服务中心抄告的有高速公路通行卡口数据、无运行轨迹的普货车辆,逐一进行核查,车辆未整改合格前,督促其不得投入运营。充分运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官微“车辆动态数据查询”模块,对不上线的普货车辆进行查缉、警告,车籍地交通运输局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对纵容所属营运车辆脱离动态监控的普货运输企业,属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实施重点监管,跟踪督促整改,依法进行惩处。
三、 三、严抓汽车维修,消除安全风险
以遂宁市高新区“11·10”维修工人检修罐体中毒事故为鉴,大力排查汽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切实遏制汽车维修行业安全事故。
(一)聚焦危货车辆,加强维修监督。进一步深化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是否配备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是否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内容);是否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问题隐患。严禁所有机动车维修企业清洗、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二)聚焦经营资质,保障源头安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要求,核查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业户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备案事项是否属实,设施设备、人员资质和配备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对资质条件不具备的机动车维修业户,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
(三)聚焦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内汽车维修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业户是否具有与其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制订完善等,对存在问题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导检查验收。
四、 四、坚持预防为先,排查重大隐患
(一)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贯彻执行《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聚焦道路运输驾驶员、车辆和非法违法重大事故隐患,逐项抓实抓细整治措施,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一)推进《标准》宣贯落实。督促指导辖区内运输企业对照《标准》全面排查辖区道路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一事一办”“专人督办”等要求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台账。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逐级开展《标准》宣传贯彻,抓好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将《标准》作为监督执法人员、行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全员熟知《标准》,掌握检查内容及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三)(二)保障重点监管落地。切实落实好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和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责任,充分运用主防行业监管平台持续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以主防系统为核心的问题发现措施,以“一月一报告”为核心的分级责任落实措施,以“人、车、户”记分为核心的违法违规处罚措施。全面排查“两客一危”车辆主防监控终端功能老化、监控(监管)平台功能不全、监控人员履职能力不足等问题,扎实开展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提升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对照《规范》的内容和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各类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逐项梳理危货运输专项整治、城镇燃气排查整治涉及道路运输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危货车辆安全监管。
(三)确保敦促考核到位。“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处理“一月一报告”和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大数据画像结果是乡村振兴和质量强省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要全面梳理辖区内运输企业对违法违规报警核查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和应报告记分未报告,违法违规车辆应记分未记分、应停运未停运等问题,充分运用“两书一函”制度及时对相关单位(企业)进行提醒、通报或约谈;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执行强化行业安全监管严肃追责问责九条措施,用好媒体曝光、信用惩戒、行政处罚、行业禁入等手段。
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