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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4年交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等 工作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4-02 11:31:12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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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4年交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等

工作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州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康新高速公路公司、泸石高速公路公司、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公司

现将《2024年交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等工作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2024年全州交通运输工作全覆盖督导分组情况


2.2024年分组督导项目清单

 

                        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4326      


2024年交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等工作

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按照2024年全州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干部职工收心会议安排,为全面掌握交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达产满产,以及项目推进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特制定本专项督导方案

一、督导时间、对象及方式

(一)督导时间2024327日至43

(二)督查对象全州续建交通重点项目

(三)督导方式: 坚持目标导向,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督查,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督导督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分层级整改,确保相关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二、督导重点内容

(一)督导项目管理情况。一是督导交通在建项目(包括高速公路工程、普通国省干线工程、公路大中修工程、川藏铁路配套工程等复工复产、达产满产情况,以及根据工作实际配备人员、机具和生产所需材料等情况督导项目参建单位是按招投标文件、合同等履约情况;督导项目业主、参建单位是否按照合同或相关要求落实项目负责人常驻施工一线;督促项目推进过程中,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变更,是否按程序变更。三是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进一步优化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管理统筹协调,抢抓施工黄金期,挂图作战,确保项目按既定的时间节点推进。

(二)督导安全管理情况。一是督导项目业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急预案、安全演练、安全监理,明确项目建设情况、现场安全情况(结构安全、人员安全、保通安全、教育培训、清单制管理、经费保障、防护措施等工作落实情况(含水上交通安全),督促各单位强化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加强安全资金投入、应急预案优化、应急力量和物资储备、应急演练、作业人员培训等工作;二是督导各县(市)交通运输局、项目业主、各参建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相关部署情况,重点督导《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灭火命令》各项要求落实情况;督导各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机构建立、完善消防和森林防灭火工作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督导各单位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根据工程实际增加防灭火设施设备、增设安全用火用电等警示标志,以及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情况:督导各单位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建设情况。三是督导各项目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建设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禁止建筑工地食堂加工发芽土豆和不认识没有食用习惯的野生菌、野菜等高风险食物,加强醇基燃料、自制泡酒、用电、用气、用火等安全生产监管,尽量做到当餐加工,当餐食用,避免食用加工隔夜食品。

(三)督导施工质量督查情况督导各县市交通运输局、项目业主、参建单位质量(创优)目标、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技术方案、工序控制、设计服务、质量监理、试验检测、现场质量情况(路基、桥梁、隧道、路面等)、缺陷整改。

(四)督导市场秩序管理情况。一是严查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资金拨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法》《关于开展公路水云建设领域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制度落实情况(其中农民工工资重点检查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项目是否录入农民工工资监管平台)是否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否进行司法体检)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配备民工工资专管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存、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二是合同履约,现场监理对农民工监督落实三是在建项目是否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录入,预警消除等情况四是是否按照四川省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指引进行查漏补缺归档。

(五)督导环境保护情况。一是督导各县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参建单位落实环保责任、环保措施、制度建设等工作情况;督导项目施工过程中植被恢复、扬尘噪音废水污染等措施落实情况。同时,做好联系河流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导。

(六)督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一是督导在建项目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预案、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及备案情况;二是督导在建工地的生活营地、生产设施、施工现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情况。

(七)督导州交通运输局已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落实情况。

三、组织机构

由局主要领导和3局班子成员带队,4督导组开展综合督导(见附件)

、督导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督导组领导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包县(市)、包项目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各督导组要将全覆盖督导工作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压实各县市、项目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要素保障,坚决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圆满完成2024年各项任务。

(二)落实工作职责。按照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必要时应安排督导组成员进行蹲点督导。各督导组在督导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督导责任单位限时完成整改。

(三)完善工作机制。单位应同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工作,并完善材料信息报送、问题整改等工作机制,确保督导工作正常开展、取得实效。

(四)严格组织纪律。督导组成员要认真履职,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防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发生;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厅十二项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要求,注重督导成效,力戒走马观花、敷衍了事;不搞层层陪同、不影响基础正常工作,严禁迎来送往,吃、拿、卡、要。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督导组在督导结束一周内要将相关情况形成督导报告在局务会上通报后报送州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汇总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