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关于切实做好公路地灾和病害隐患排查
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交发〔2024〕68号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州交城投集团公司、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5月1日凌晨,S12梅龙高速(梅州至龙岩)广东省梅州市大埔段K11+900处(往福建方向)发生路面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吸取教训,切实防范风险,根据5月2日下午15时交通运输部和交通运输厅调度会议安排,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县(市)、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广东梅龙高速公路坍塌灾害教训,举一反三,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交通运输大局稳定。
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隐患排治
各县(市)、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别是要针对临江沿河、高填深挖、公路长大桥(隧)以及桥梁水下基础、隧道洞口等重点部位,聚焦在役公路沿线滑坡、泥石流、水毁、崩塌等公路病害开展全路网排查,并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和管控措施,通过设置警戒线、警示标志、安全哨,落实安全员等引导社会车辆安全通行。
三、强化养护巡查,加强路网运行监测
各县(市)、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对高边坡、隧道、桥梁、库区道路等路段是否出现新的裂缝、沉陷等加强监测,避免道路带病运行,发现隐患能处治的要立即处治。要强化日常养护巡查工作,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要求,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有遗失或损坏的要立即补充,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四、加强预警信息传递,确保及时响应和处置
各县(市)、各单位要多渠道发布和接收预警信息,畅通信息传递渠道。收到预警信息后要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一线,做到“即收即传,立即响应”,打通预警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同时要做好应急人员、机械、物资准备。
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