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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03 01:49:21
来源:
州交通运输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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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 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甘孜州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甘孜州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jtj.gzz.gov.cn/)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81320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公开的信息做到分类、分栏目发布,明确发布内容、公开时限和发布格式,及时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采取网站上公开为主,微信公众号、公示栏为辅等多样灵活的公开方式,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所有可公开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2022年,共发布信息43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更新机构信息5条,发布通知公告105条,政策法规8条,财务信息2条,工作动态223条,规划2条,意见征集4期。向报送州委、州政府报送信息192条。全年在“中国甘孜交通”微信公众号上共发布552条。全年累计整改错别字5条,断链、错链25条,处理网站找错留言1条。

(二)依申请公开聚焦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重点、难点问题,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掌握群众提出的公开事项申请,依法依规稳妥办理、优化流程高效办理相关申请。制定出台专项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和规范要求。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来源可靠、内容准确、时间及时,具有严肃性、权威性,修改完善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了发布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和安全,用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政务公开的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按照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着力做好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平台。在运用政府网站的同时,依托微信发布交通运输领域动态信息、办事流程、政策等相关信息,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2022年,微信公众号“中国甘孜交通”发布微信信息552条,关注人数4596人,较2021年上涨12.5%。

    (五)监督保障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由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牵头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到人,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尽责履职,完善监督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2年,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信息不够全面、实用性不高,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和知晓率还不高,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

(二)2023年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落实执行中央、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精神和部署,扎实推进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做深工作、落细措施,努力实现工作力度再加大、工作质量再提升。二是在信息公开的宽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依法依规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以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认真抓好具体工作要求的落实执行,进一步准确理解各类公开属性涵义、公开工作流程、时限要求等,强化主动公开、规范公开意识,积极主动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努力提升部门信息公开丰富度和辨识度,鼓励不断加大部门信息公开数量,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栏目区分,推动实现信息公开有数量、有质量、有特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