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甘孜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甘交发〔2020〕293号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州公路运输管理处: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净化我州道路运输市场,结合我州道路运输市场实际现况,现将《甘孜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6日
甘孜州网络预约出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要整治网络空间滋生漏洞”精神和《2020年道路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川运扫黑[2020]5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网约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网约车行业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网约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市场营运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内容
1.网约车平台公司为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2.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规定违规派单行为;
3.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经营活动;
4.网约车长驻异地从事经营活动;
5.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车辆、驾驶员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6.网约车未经许可从事跨区域经营活动;
7.通过网络平台揽客等租赁公司。
三、整治方式
(一)加强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制定网约车专项检查方案,对进入我州辖区内网约车、租赁车开展覆盖检查执法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厅运管局每月通报的网约车有关数据分析情况,及时开展针对性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同时,要求进入我州网约车公司平台依法关闭、注销微信等揽客渠道,对辖区内所属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约谈、公开曝光、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件。
检查内容包括:
1.许可情况;是否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经营许可证填写是否规范、载明要素是否齐全,经营许可是否超期。
2.数据上传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将网络服务平台数据接入监管部门平台,是否上传营运数据,上传数据是否存在中断或延时上传问题;车辆和驾驶员报备共享数据是否完备、真实。
3.经营管理情况:是否安排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车辆、驾驶员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派单是否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规定,是否向非本地车籍车辆派单,是否存在域外订单(起始点均不在许可经营区域内);是否存在变相从事城际班线运输活动等行为。
(二)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按照已建立的多部门联勤协作机制,会同交通综合执法局、交警、高速交通执法等部门,及时收集分析举报线索、厅运管局每月通报等情况,细化监督执法计划,运用道路运输大数据分析决策系统筛查锁定车辆、卫星定位跟踪轨迹查处等方式,以汽车站、火车站、机场、地铁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及居民聚集区为重点,通过路面巡查,定点检查,对网约车营运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实存在打着网约车幌子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经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车辆、驾驶员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网约车线下通过网络、微信群、发放名片等方式非法招揽乘客开展营运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顶格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具有管辖权的交通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紧盯突出问题,细化整治任务、措施,强力推动开展整治行动。
(二)强化联勤联动。各地具有管辖权的交通机构要针对群众反复举报线索、重点嫌涉违法违规营运网约车及线路,强化与相关交警、高速交通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执法,协调一致实现左右互动、线路互动。
(三)强化信息上报。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统筹协调做好跟踪督导工作,及时收集叫交通执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态。自即日起,对州运管处每月通报问题的整改及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情况,于次月3个工作日内形成正式书面报告报州处城市客运科。对专项整治行动也要于11月5日前形成书面总结上报。联系人:刘丹,电话:0836-2812379,QQ:591511039。
五、工作纪律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强化人员管理,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严禁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突出问题不及时上报、隐瞒,一经查实将上报相关部门作出处理。